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全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 武人社发〔2012〕24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甘肃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决定调整全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现将调整后的岗位补贴标准通知如下: 三类地区:市直和凉州区,670元/月; 四类地区: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630元/月。 以上调整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调整 岗位补贴 通知 .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