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人社〔2012〕100号
关于开展201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落实市政府2012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和市人社局目标责任书,迎接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检查。决定在全市人社系统内开展201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2011年1月1日以来制作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案卷。
二、评查内容
(一)行政许可(审批)案卷主要评查: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许可是否有法定依据,事实依据是否合法充分,条件是否完全具备,许可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告知权利是否准确,是否依法组织听证,许可内容、时限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
(二)行政处罚案卷主要评查: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是否准确,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告知的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准确,处罚是否畸轻畸重,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在法定范围内罚款是否适当,是否存在以罚代管,送达和执行是否合法、到位等方面。具体评查标准对照《酒泉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酒泉市行政许可案卷标准》(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s://gsrcw.net/list-id-227-pageno-2/)。
三、评查步骤和方式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20日至6月5日为自查阶段,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对2011年以来形成的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
自查结束后,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要于6月5日前,将行政执法案卷报送目录(附后)及自查情况一并报送市人社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管理科。(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2662206)
第二阶段:6月6日至6月20日为抽查阶段,市人社局将组织专人开展检查。同时,结合责任书完成情况的督查,深入到县(市、区)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案卷评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验收;
第三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为通报阶段。市人社局将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将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案卷评查工作取得实效。市人社局将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二)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并对本单位的案卷评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
(三)要切实发挥好法制机构作用,在人员、时间等方面给予保障,要把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把评查结果作为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此次评查基础上总结经验,建立案卷评查制度,将其作为一项内部监督机制固定下来,全面展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持下去。
附件:
1.行政执法案卷报送目录
2.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3.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