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流党函【2013】1号
转发《关于成立中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流动党员委员会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明升体育,根据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原中共甘肃省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党委予以撤销,成立中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流动党员委员会,现将《关于成立中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流动党员委员会的通知》(甘人社机党〔2012〕27号)转发给你们,望周知。
中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流动党员委员会
2013年4月15日
厅机关各党支部,厅属各单位党总支(党委)、党支部,省公务员局党支部: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方案》(甘机编发〔2011〕2号)规定,原甘肃省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撤销,成立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相应的甘肃省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党委的机构设置与职责也应做出调整。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我厅流动党员实际,经请示省直机关工委同意,决定撤销中共甘肃省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委员会,成立中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流动党员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厅党组及厅直属机关党委领导下工作,下设省人力资源市场党总支和省人才中心党总支,负责管理托管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流动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三、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流动党员管理,督促其履行党员义务,按时缴纳党费,保障其党员权利。
四、加强流动党员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
五、对流动人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六、完成好厅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流动党员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产生办法按《党章》规定和党内有关规章办理。